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
现将《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教育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下发给你们,望各学校(园)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活动,活动要有时效性。活动要有文字、图片、声像等信息积累,并认真加以整理和保管。请各学校(园)于规定的时间将活动方案、图片资料、总结材料报教育局法制科。
教育局
2018.4.12
附件:
2018年全市教育法治宣传月.doc